员工奖惩制度

员工奖惩制度
根据餐厅规定,结合厨房具体情况,对厨房各岗位员工符合奖惩条件者进行内部奖惩:
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给予奖励:
1服从上级领导安排,团队意识及协作能力强,并且能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增值服务。
2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。
3忠于职守,全年出满勤,工作表现突出,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。
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,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。
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。
6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。
7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,为大家公认者。
8节约用料,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。
(二)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给予惩处:
1、违反厨房纪律,不听劝阻者。
2
、不服从分配,影响厨房生产者。
3
、工作粗心,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。
4
、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,制造矛盾,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。
5
、不按操作规程生产,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。
6
、不按操作规程生产,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。
7
、殴打他人者。
9
、不按时清理原料,造成原料变质变味者。
(三)、以上奖惩条例的实施,以事实为依据,根据具体情况,由厨师长提议,总厨审定具体奖惩方法和范围,贡献卓越或错误情节严重者,则上报领导按员工守则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