厨房工作人员考勤制度

厨房工作人员考勤制度
1、        厨政部工作人员上、下班时,必须打考勤,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。穿好工作服后,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。
2、    根据厨房工作需要,加班的厨师留下,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立即离开工作场地。
3、    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,不脱岗,不串岗,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如会客,看书报,下棋、打私人电话,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食堂公共场所玩耍、聊天。
4、    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,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、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,按旷工或早退处理。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。
5、    需请事假的,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,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,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。电话请假一律无效。
6、    根据工作需要,需延长工作时间的,经领导同意,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。
7、    婚假,产假、丧假按食堂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。
8、    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。